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下发后,福建煤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煤矿实际,研究福建省煤炭行业特点,分析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福建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步骤,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即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动地方政府、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逐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福建省海西经济区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是立足实际,认真制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2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福建煤矿实际,福建煤监局制定了《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集中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重点和方式,提出对“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生产”等11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同时,为保障福建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福建煤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处室的工作职责,并实行月度报表制度,及时跟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当前福建省煤矿特点,福建煤监局认真研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方式、方法,及时调整监察执法重点,力求做到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8-10月份,福建煤监局结合事故矿井“回头看”督查等专项行动,对本省重点矿区、重点矿井进行突击监察执法。在9月份的监察执法过程中,对1家未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并通报全省。在全省煤矿开展“三项岗位”专项监察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2家煤矿企业予以立案调查,并处停产整改和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福建煤监局克服安全监察人员少、没有分局等实际困难,累计开展各类监察执法6次,监察煤矿21家,发现各类隐患126条,隐患整改率100%,对1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予以停止建设,对2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矿井予以立案调查,经济处罚3万元。 三是联合执法,不断深化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福建煤监局立足实际,按照“政府统一组织、行业管理主导、部门联合执法、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模式,积极支持配合当地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工作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发布等四个方面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并采用突出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10月下旬,福建煤监局会同福建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安监局和财政厅等部门对全省重点产煤地区进行专项督查,并在督查中对部分产煤重点县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本次明察暗访,发现1处非法煤矿关闭不到位,1处煤矿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督查组立即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并要求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限时督办。 据统计,截止2010年10月31日,全省各级及各有关部门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检查94次,检查煤矿136矿次,关闭/取缔违法矿井13处。在开展专项行动的8-10月份期间,全省煤矿发生死亡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66.67%,福建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